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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宏州针对当前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服务不到位、服务设施不平衡、队伍力量不足等问题,坚持党建引领,扛牢主体责任,通过强化组织领导、规划布局、建强队伍、强化配套,有效健全服务体系、改善服务阵地、提升服务能力、优化服务效能,为老有所乐、少有所教提供便利服务,切实增进民生福祉。
强化组织领导,健全服务体系。研究制定《德宏州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等政策文件,成立以州委、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,明确23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,落实联席会议、工作调度、督促指导等制度,推动形成党政主要领导统筹、部门联动、县市监管、乡镇落实、村(社区)末端执行的工作格局。由基层党组织牵头,依托全州3.2万个“10联户网格”,对网格内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相关数据信息开展排查摸底、建档造册,实现一人一档,分层分类实行动态管理。建立留守老人、儿童结对帮扶、定期走访、上门服务工作机制,确保每个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至少有1名村组干部、党员或网格长联系服务。制定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委托照护监护责任书、探访关爱服务职责清单,采取“五查”工作法,做到按月巡访、定期探视,每月电话联系不少于2次,每季度入户走访不少于4次,确保留守老人有人照护,留守儿童不脱离监护。
强化规划布局,建好服务阵地。投入项目资金1.3亿元,建设养老服务项目147个,区域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1所,运营养老机构14家。建成投入使用儿童之家381个,覆盖4万余人次。在校园设立17所“留守儿童之家”,不断丰富留守儿童课余生活。大力发展居家养老、社区养老、机构养老,提供助餐、助浴、助医等服务,针对特困、失能等老年人分散供养需求,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1000余户,规划建设12所老年幸福食堂,为5万余人次提供助餐服务。以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主阵地,充分整合党群服务中心、老年人活动中心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、青少年儿童之家等基层阵地资源,利用农民夜校、中心课堂,开展各类知识宣讲培训3000余次,更新图书角书籍1.8万本,服务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2.4万人次,确保老有所学、幼有所教,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打造环境友好、设施齐全、服务完善的日常生活圈,不断提升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生活质量。
强化队伍建设,提升服务能力。坚持党建带群建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带动工、青、妇等群团组织群策群力做好留守老人和儿童各项工作。建立以儿童督导员为支撑、儿童主任为核心的队伍体系,全覆盖配备51名乡镇(街道)儿童督导员、421名村(居)委会儿童主任,有效联动家、校、社,为留守儿童提供全方位家庭照顾指导和干预救助服务,逐步改善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和学习状况。建立“1+1+1”关爱服务体系,协力服务留守及困境儿童。组建由老干部、老教师、老党员、老模范、老军人组成的“五老”关爱队伍747支5229人,定期为留守儿童排忧解惑。整合村组干部、驻村工作队、学校教师等队伍力量,采取“一助一”“多帮一”模式,常态化开展“八个一”关爱活动。
强化配套保障,优化服务效能。完善投入机制,把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“关爱工程”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实事工程,将服务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,对经济困难的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,统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、临时救助、高龄津贴、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等救助和福利资源,着力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。发挥56个社会工作站及1453个志愿者服务队伍作用,对留守老人、儿童开展周期式探访,为空巢、独居、高龄、失能老年人提供助行、助购、送餐、精神慰藉及心理关爱服务。以留守儿童需求为中心,通过建立乡村学堂,开展“家—校—社”三级联动,提供综合服务,关爱服务覆盖率实现100%。将集中养育和散居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月2000元、1340元,向903名孤儿等特困儿童发放保障金1187万元,将11413名老年人、12459名未成年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,及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000多万元,坚持把关心关爱放在心上、落到实处。
(德宏州委组织部供稿)